古蔺一地下停车场发生涉未成年人冲突事件,警方通报7名涉案人员到案
日期:2025-06-06 标签: 地下停车场 浏览数: 13次
导语:四川省古蔺县警方近日通报一起发生在当地地下停车场的冲突事件,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目前,7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抓获,其中两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根据古蔺县公安局6月2日发布的警情通报,该局东城派出所于5月26日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叫熊某的未成年人于5月24日被人殴打。警方随即立案展开调查。
经警方查明,事件发生在5月24日凌晨4时许。当时,15岁的黄某某与15岁的熊某骑自行车途经古蔺县金兰大道税务局路段。两人在骑行过程中发出的笑声,被当时在路边的15岁少年陈某甲误认为是在嘲笑自己。
据警方调查,误会发生后,陈某甲随后邀约了周某(18岁)、陈某乙(15岁)、胡某某(15岁)、王某甲(15岁)、万某某(15岁)以及王某乙(26岁)等人。这七人共同前往古蔺县凯旋城齐安宫地下停车场,将黄某某和熊某两人拦截,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黄某某和熊某遭到殴打。
古蔺警方接报后迅速行动。通报显示,截至发布时,涉及该案的七名人员已全部被抓获归案。其中,年满18岁的周某以及现场视频拍摄者王某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五名涉案人员因均系未成年人,警方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警方提示与背景:
在通报中,古蔺警方特别强调了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这一敏感因素。警方呼吁广大民众自觉遵守网络相关法律法规,不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细节或视频影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警方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任何编造、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背景补充说明:
近年来,青少年聚集性事件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法律专家指出,此类事件往往涉及情绪冲动、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朋辈影响等多重因素。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也会根据其年龄、行为性质及危害程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注重对其个人信息的保护。而对于涉案的成年人,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地下停车场等相对封闭、管理可能存在盲区的场所,有时会成为此类冲突事件的发生地点,这也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
结语:
古蔺警方表示,将继续依法办理此案,并致力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