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市道路停车场管理,《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启动

日期:2022-10-12 标签: 道路停车 停车场管理 浏览数: 156次

      市道路运输委员会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城市道路停车场的管理,提高城市道路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市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规定》的实施范围包括:城市停车场的设置、收费管理和运营服务。《规定》明确了道路停车设施的设置原则;规划方案的制定与标识标线的设定;本文确定了公路停车场管理人员的选择。规定了道路停车服务的具体规范。该《规定》已于去年本10月15日开始实施。详见下图↓


本市发布《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道路停车资源,有效提升道路停车场运行服务水平,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收费管理及运行服务等活动。

道路停车场是指在道路路内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STEP 1

道路停车场设置原则

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本市外环线以内一般不再新增全天性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时段性道路停车场:

(一)停车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时段性停车条件的;

(二)停车需求集中但现有停车资源无法满足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医院,其周边道路条件允许的;

(三)夜间停车需求集中但现有停车资源无法满足的商业街区,其周边道路条件允许的;

(四)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区域的人行道范围内,条件允许且不影响行人正常行走的。

根据区域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设施供需情况,在重点商业街区、办公场所等周边道路,可以设置限定白天单次停放时长的限时长道路停车场。


STEP 02

设置方案确定及标志标线划设

各区外环线以内(浦氓玻新区除外)——街镇(①提出要求)

↓(①提出要求)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②会同制定方案)→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③上报设置方案) ↑(⑤审定设置方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④征询意见)↑(反馈意见) ↑(⑥抄送设置方案)

市道路运输局(⑦部署划线立杆竖牌)→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浦东新区全域和其他各区外环线以外——街镇

↓(①提出要求)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②会同制定方案)(③协调划线立杆竖牌)→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④报备设置方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⑤抄送设置方案)→市道路运输局


临时道路停车场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①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备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②实施收费管理的,协商派员管理)

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③提前3个工作日上报收费管理方案)→市道路运输局


STEP 03

动态调整机制

      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街镇建立道路停车场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形成有关调整、撤除道路停车场的评估意见和新增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建议,由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牵头按照规定程序新增、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场。

      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撤除: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溪挫棠讯踞车惬鞍爱靶案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库)已能满足停车需求;

(三)道路停车位使用率过低的。


STEP 04

智慧道路停车场建设

本市收费道路停车场应当按照要求分级建设智慧道路停车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本市智慧停车技术要求的电子收费系统和智能感知设备,推行无人值守、电子缴费的智能收费管理模式。


STEP 05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的确定

委托方→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和本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

      ↓

管理者→符合要求的单位→运行管理、收费服务


STEP 06

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道路停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本市依法设置的道路停车场内停车,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

      道路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采取按时长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核定。

      收取停车费可以采用预收费或者后收费模式,机动车驾驶员可以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或者现金支付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按照规定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拒付停车费。


欠费催缴和信用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支付道路停车费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及时向机动车驾驶员催缴欠费并提供限时补缴服务。

      机动车驾驶员累计欠费次数或者金额达到规定数量并经催缴仍未按照要求补缴的,依法作为失信信息列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STEP 07

道路停车服务规范

管理员服务规范

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②规范着装礼貌服务

③有序引导维护秩序

④规范收费提供票据

⑤加强巡查维护设施

⑥劝阻违规记录上报


机动车驾驶员停车规则

①有序先到先停不得多占车位

②杜绝危险物品杜绝违禁物品

③按照公示标准足额支付费用

④维护标志标线不得损坏设备

⑤不超时长停车不超时段停车

⑥关闭门窗电源随带贵重物品


为强化城市道路停车场管理,《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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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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