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涉外卖配送纠纷的刑事案件。一名小区住户因外卖员未能将餐品直接送上楼,将对方殴打至轻伤一级,最终不仅需支付32万元高额赔偿,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这起由“最后一公里配送”引发的冲突,再次引发公众对服务行业矛盾化解的关注。

▌冲突起因:门禁阻拦,口角升级为殴打
法院审理查明,事件发生在2023年4月8日22时许。当晚,外卖员邓某按照订单地址,将餐品送至清远市清城区某小区大堂门口。因该小区实行门禁管理,邓某无法自行进入楼栋,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订餐用户江某,告知其下楼取餐。
据案情细节显示,江某下楼后,并未理解邓某面临的门禁限制,反而因餐品未送上门与邓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江某对邓某实施了拳脚殴打,攻击部位包括手部、头面部及腹部。邓某随后报警,江某在明知对方已报警的情况下,仍留在现场等待处理;4月9日2时许,江某被公安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殴打行为。
经专业机构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轻伤一级”,其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需接受相应治疗。
▌法院判决: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仍需担责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因个人情绪失控,故意殴打他人并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法院同时指出,综合案件情节,江某存在多项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一,案发后主动留在现场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其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江某主动与邓某达成和解,一次性赔偿邓某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并取得了邓某的书面谅解;其三,江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无犯罪前科记录。
基于以上因素,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内,江某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矫正,若再犯新罪或违反监管规定,将被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官警示:冲动的代价远超“一时之气”
“点外卖已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消费者希望餐品直达手中的需求可以理解,但外卖员在配送中常面临门禁、路况、订单时效等客观限制,此时更需要双方的理解与耐心。”承办法官在案件解读中强调,本案中江某的经历,为公众敲响了“克制情绪”的警钟。
法官算了一笔“代价账”:32万元的赔偿金额,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可能是数年的积蓄;而“刑事案底”的影响则更为长远,不仅会对个人就业、信贷等产生限制,还可能影响子女参军、考公等政审环节。“仅仅因为一次送餐纠纷,就付出‘金钱+前途’的双重代价,显然得不偿失。”
法官呼吁,无论是服务提供者还是消费者,在遇到矛盾时都应“冷静三秒”,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非用暴力发泄情绪。“拳脚相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让小矛盾升级为大麻烦,最终害人害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观察:外卖配送矛盾需多方合力化解
智慧停车资讯网(www.parkinginfoweb.com)梳理发现,近年来类似外卖员与消费者、物业的纠纷并不少见。除本案外,此前还曾发生过“外卖员等单遭醉酒者无故殴打”“骑手因小区门禁限制下跪求放行”等事件。这些案例背后,折射出外卖配送环节中“服务需求”与“管理限制”的冲突。
业内人士建议,化解此类矛盾需多方协作:小区物业可优化门禁管理,例如为外卖员提供临时通行凭证、设置外卖自提柜等;外卖平台可完善订单备注功能,提前告知消费者小区配送限制,并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消费者与外卖员之间则需多一份换位思考,用理性沟通替代对立情绪。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让外卖配送这一“便民服务”真正回归“便捷、和谐”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