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起,《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针对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达641万辆(不含摩托车)、中心城区停车位366万个的现状(注: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截至2024年底),对停车管理作出多项新规定,直接影响市民日常停车体验。
▌免费停车时间明确
条例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必须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在住宅区域,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不少于30分钟。此规定主要回应市民反映集中的“入场即收费”问题。智慧停车资讯网(www.parkinginfoweb.com)了解到,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区域位置、供求关系及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方案。
▌执法主体统一
此前,重庆车行道和人行道违法停车分属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管理。新条例实施后,所有道路违法停车执法统一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行为,仍由城管部门执法。两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经培训后,可辅助开展违停行为的教育劝导和信息采集工作。
▌停车收费透明化
针对公众关注的“停车费去向”问题,条例明确规定:
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执行
所有收费收入上缴财政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支情况需向社会公开
▌支付流程简化
市民在电子支付停车费时,常遭遇广告弹窗干扰。新条例要求:
停车场管理者或信息服务企业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影响支付时长的程序
禁止利用支付系统收集与收费无关的信息
禁止违法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
▌“僵尸车”分类处置
针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废弃车辆,条例细化了处置规则: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强制拖移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依法公告报废
对联系到车主的车辆,要求限期自行处置
主干道车辆超时30分钟未处置将强制拖移
截至2024年3月,重庆市已清理整治“僵尸车”9214辆。
▌增加停车供给
为缓解局部区域停车难,条例提出多维度措施: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允许配建不超过规定比例的配套服务设施
老旧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
重大活动期间可利用闲置土地设置临时停车场,无需备案
推动建立全市统一智慧停车应用,实时公布泊位信息
▌重点区域特别管理
对学校、医院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采取专项措施:
设置即停即走落客点170个
实行“一校一策”“一院一策”整治方案
要求车辆在客流集中场所即停即走,不得影响通行
▌新规待检验
条例实施后,免费停车政策执行情况、执法公平性、收费透明度等具体效果,仍需实际检验。重庆城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市民停车需求变化,探索更多停车资源挖掘方式。